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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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住宿:天水
用餐:早中
用餐:早中晚
住宿:若尔盖/郎木寺
用餐:早中
住宿:郎木寺
用餐:早中
住宿:天水
用餐:早
住宿:无
交通 | 郑州-天水往返高铁二等座,不指定车次 接送站专车不拼车不等待;行程段2+1保姆航空大巴,保证一人一座(若成团人数未满15人,使用普通车) | |
门票 | 含行程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此价格为旅行社打包优惠价格,故不再享受二次退费; | |
酒店 | 全程精选携程2-3钻住宿 天水指定升级一晚智选假日 | |
天水参考酒店 | 东安快捷酒店/天水天嘉酒店/东安饭店/如家酒店·neo或同等标准酒店; | |
迭部参考酒店 | 迭山假日酒店或同等标准酒店 | |
若尔盖参考酒店 | 一米阳光/宝盈酒店或同等标准酒店 | |
郎木寺参考酒店 | 8090、丁丁宾馆酒店或同等标准酒店 | |
天水(4钻) | 智选假日、华陇假日或同等标准酒店(如遇酒店满房等特殊情况,我社会为您安排同等级酒店入住) | |
用餐 | 5早5正(正餐按10人一桌计算,若人数减少则按比例减少菜品和菜量);早餐为入住酒店赠送,标准以酒店提供为准;取消均不退费 | |
保险 | 代购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 10 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人群不受理,70岁以上老人我社无法接待。3岁以下需要监护人陪 同方可参团。 | |
导游 | 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8人以下司机兼向导)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沿途讲解,协调问题处理等事项; 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 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 |
儿童 | 2—12岁(1.2米以下)含行程内汽车车位、半餐、导游服务,其余均自理。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
1、景点小交通 | 1.麦积山景交30元/人(必须产生) 2.花湖环保车30元/人(必须产生)+保险5元 3.黄河九曲第一湾观光扶梯上行60元/人(自愿自理)+保险5元 4.扎尕那保险5元/人(必须产生)+景交车40元/人(自愿自理) 5.官鹅沟景交车65元/人+保险5元/人(必须产生) 6.伏羲庙入庙20元/人(自愿自理) |
2、单房差说明 |
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一人一天一床位,若产生单男单女我社将调配同团人员进行拼房,若无法拼房,需要补单房差) 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
注:赠送项目为我社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馈行为,是无附加条件的赠送,无优惠、免票政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不退费不换等价项目。 1、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航班取消等)因素,造成额外损失(如车位损失、房费等),由游客自理! 2、本产品属于促销优惠产品,无优惠、免票政策 3、赠送项目仅限成人打包赠送,儿童如需参加活动,需补足费用 4、若8人或8人以上安排优秀导游服务,8人以内安排司机兼导游 |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 旅行社特别提示及告知 (1)、本人已仔细阅读合同及旅游行程,旅行社也已详细告知和提示此行的所有安全注意事项,本人深刻理解此行程中可 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确认身体状况适合此行程出行。 (2)、年龄低于18周岁且未有监护人陪同单独出行的旅游者,需要监护人签订合同并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3)、年龄在75周岁以上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旅游者,建议直系亲属陪同出行。 (4)、建议旅游者在参团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传染性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 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请勿报名参团。否则发生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因自身疾病导致身故及受伤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同时疾病也不属于意外保险的承保范围。 (5)、货币、电子产品、首饰等随身携带的物品游客自行妥善保管,旅行社无保管义务,若在旅游途中发生丢失、毁损旅 行社概不负责。 (6)、游客应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宗教及风俗,境外旅游不得参加赌博、色情、涉毒等依据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在行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横穿马路,在景区、商场、机场、车站、天桥、台阶等场所行走时请小心谨慎,注意自身安全,酒店的卫生间因环境特殊,请格外小心行走。 (7)、18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旅游者,以及患有贫血、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地区旅游,如有隐瞒或假报者发生任何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 (8)、在行程中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游客擅自脱团发生的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应注 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旅游者不参加任何高风险的活动,如若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 (9)、办理出境的旅游者是否能获得签证完全由前往国家和地区驻我国的使、领馆决定,旅行社仅代旅游者办理,旅行社不对旅游者是否能获得签证作任何承诺,若造成拒签的,因签证办理而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游者不得以此为由向旅行社主张权利或要求赔偿。 (10)、在出境办理的送签过程中旅行社有可能会根据前往国家和地区驻我国的使、领馆最新要求,要求旅游者补充签证材料,旅游者必须配合,旅游者拒不配合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1)、出境游客在送签前或获得签证后旅行社有可能会根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要求旅游者交纳每人5-20万元不等的按期随团归国保证金,旅游者拒绝交纳归国保证金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12)、为了保障旅游者的资金安全,请将团款支付至旅行社指定账户 (详见收款账户信息) 。 (13)、旅游者根据旅行社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请旅游者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 (14)、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请旅游者仔细查阅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本旅游合同通过电子形式订立,请旅游者通过旅游电子合同平台,根据平台提示或点击平台发送的链接阅览、签署、下载旅游合同。 (15)、合同专用章作为唯一真实有效的印章在旅游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使用,除此之外的一切印章均不具备有效性。 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
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 |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 |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
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
旅行社特别提示及告知
(1)、本人已仔细阅读合同及旅游行程,旅行社也已详细告知和提示此行的所有安全注意事项,本人深刻理解此行程中可 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确认身体状况适合此行程出行。 (2)、年龄低于18周岁且未有监护人陪同单独出行的旅游者,需要监护人签订合同并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3)、年龄在75周岁以上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旅游者,建议直系亲属陪同出行。
(4)、建议旅游者在参团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传染性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 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请勿报名参团。否则发生事故,自行承担责任。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因自身疾病导致身故及受伤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同时疾病也不属于意外保险的承保范围。
(5)、货币、电子产品、首饰等随身携带的物品游客自行妥善保管,旅行社无保管义务,若在旅游途中发生丢失、毁损旅 行社概不负责。
(6)、游客应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宗教及风俗,境外旅游不得参加赌博、色情、涉毒等依据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在行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横穿马路,在景区、商场、机场、车站、天桥、台阶等场所行走时请小心谨慎,注意自身安全,酒店的卫生间因环境特殊,请格外小心行走。
(7)、18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旅游者,以及患有贫血、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地区旅游,如有隐瞒或假报者发生任何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
(8)、在行程中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游客擅自脱团发生的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应注 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旅游者不参加任何高风险的活动,如若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
(9)、办理出境的旅游者是否能获得签证完全由前往国家和地区驻我国的使、领馆决定,旅行社仅代旅游者办理,旅行社不对旅游者是否能获得签证作任何承诺,若造成拒签的,因签证办理而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游者不得以此为由向旅行社主张权利或要求赔偿。
(10)、在出境办理的送签过程中旅行社有可能会根据前往国家和地区驻我国的使、领馆最新要求,要求旅游者补充签证材料,旅游者必须配合,旅游者拒不配合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11)、出境游客在送签前或获得签证后旅行社有可能会根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要求旅游者交纳每人5-20万元不等的按期随团归国保证金,旅游者拒绝交纳归国保证金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12)、为了保障旅游者的资金安全,请将团款支付至旅行社指定账户 (详见收款账户信息) 。
(13)、旅游者根据旅行社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请旅游者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
(14)、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请旅游者仔细查阅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本旅游合同通过电子形式订立,请旅游者通过旅游电子合同平台,根据平台提示或点击平台发送的链接阅览、签署、下载旅游合同。
(15)、合同专用章作为唯一真实有效的印章在旅游合同及相关附件中使用,除此之外的一切印章均不具备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