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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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天水
用餐:早中晚
住宿:迭部
用餐:早中晚
住宿:郎木寺镇
用餐:早中晚
住宿:天水
用餐:早中
1)大交通:郑州-天水往返高铁二等座,不指定车次
1) 住宿:全程当地四星酒店 天水2晚+迭部1晚+郎木寺镇1晚
2)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实际人数选择车型;
3) 餐饮:当地特色餐,4早7正,10人/桌,每桌十菜一汤,酒店均含早;如儿童不占床,需按照当地实际产生费用自理早餐费,若客人自愿取消行程中所含正餐,视为自愿放弃,无退费!);
4) 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必消景交(因客人自身原因无法游览景点,费用不退);
5)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6) 保险:旅游安全组合保险。
7) 儿童:12岁以下儿童只含半正餐和车位,不含门票,不含床,产生费用请自理;
温馨提示:客人需提供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身份证不得过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人承担!
1. 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
2. 单房差或加床;
3. 景区小交通:扎尕那景交40元/人(自愿)、拉卜楞寺讲解费40元/人(自愿)
4. 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
5.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6.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 个人费用、包括: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8. 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9. 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10.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A: 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接待标准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利。
B: 因不可抗拒因素中途离团或改变行程,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我社不予承担,只按协议价退还客人未产生的费用,车费和餐费不予退还。若由于客人自身原因中途退团或擅自离团我社不退还任何费用,(属于特价行程的如有优免、中途退团费用一律不给予退还。敬请谅解!谢谢)
C: 本行程一经参团,无论客人任何原因中途离团或退团费用一概不退(小小不周,敬请谅解)
D: 由于云南门票实行刷卡制,导游证、记者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无优惠门票,质量已客人意见单为凭证,请您认真填写,如在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离开云南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谢谢合作。
E: 行程价格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团友拼房,如未能拼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3人1间);如不愿意与同行亲友共享3人房或单人出行者,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F: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G: 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后发生意外的责任。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