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0000000
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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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准四酒店
交通:大巴车
用餐:早餐
住宿:准四酒店
交通:大巴车
用餐:早餐
住宿:无
交通:大巴车
酒店名称 | 两晚准四酒店住宿,酒店推荐:万豪、格林东方。以上酒店仅供参考,如酒店房间紧张我社有权利安排其他同等级酒店! | |
服务标准 | 交通 | 空调旅游大巴(签订合同后,因游客原因取消,座位费不退) |
景点 | 行程所列景区门票(赠送景区,不去不退) | |
用餐 | 含两早一正餐((正餐20元/人,十人一桌,十菜一汤,不吃不退) | |
导游 | 当地持证导游服务。 | |
儿童 | 身高1.2米以下儿童,含当地旅游车座位及导游服务,不含门票以及赠送项目,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自理。 | |
购物 | 土特产超市(当地特产,不强制,自愿购买)。 | |
保险 | 行程中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伤害险)。建议游客出发前在组团社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
投诉 | 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 | |
提醒 | 如果客人自行购票,需要自行离团,我社不提供导游、车费服务。 |
自费说明 | 旅游补充协议 在旅游行程单中的自由活动期间,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旅游者可以选择自费项目。旅行社按国家旅游法相关规定给旅游者提供知情权,自费项目属旅游者自愿行为,导游及旅行社不得强制消费。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旅游者自愿选择参加(自费自愿选择,绝无压力): 地区自费明细青岛乘船海上观光80元/人,观光轮渡39元/人日照出海捕鱼120元/人,日出东方海之秀160元/人,龙舟100元/人1.以上报价含:景区大门票、车辆燃油费、导游司机服务费等2.上述安排为了丰富游客娱乐活动,游客自愿选择。如不参加自选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于景区附近自由活动。3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以上补充协议请旅游者认真阅读,一经签字,与旅游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
旅游 须知 | 1、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 视为自行脱团,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 2、部分酒店不提供免费一次性日用品,请注意自备好卫生洗漱用品。并准备好常用药品和日常用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3、对于超出旅游行程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应当经随团导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认可后,旅游者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旅游者自理。否则因旅游者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未产生费用按照成本价格退还游客。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或和游客协商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但赠送项目费用不予退还),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火车票、船票、机票、燃油、景点门票等),请客人补齐差价。 6、旅游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活动,因此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游客要向旅行社如实告知身体 健康状况,身患疾病的游客要征得医生及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如因有身体方面疾病未告知地接社在旅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提醒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关于旅游人身意外险:旅游者年龄不满1周岁以及超过80周岁(包括80周岁)不予以投保;游客年龄在70—79周岁保额减半,保费不变。关于航空保险:航空险承保范围为0-69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