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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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自理
住宿:兰州/西宁指定酒店
交通:飞机
用餐:含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张掖/临泽指定酒店
交通:大巴
用餐:含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敦煌指定酒店
交通:大巴
用餐:含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德令哈指定酒店
交通:大巴
用餐:早中晚
住宿:西海镇/西宁
交通:汽车
用餐:早中晚
住宿:西宁
交通:汽车
用餐:早中
住宿:西宁/兰州
交通:汽车
用餐:早
住宿:自理
交通:飞机/高铁
住宿 | 全程甄选当地精品酒店,酒店三重升级,升级1晚豪华型酒店+2晚高档型酒店,独家安排一晚金银滩草原草星空木屋;不含单房差;如儿童不占床,需自理早餐费,如遇满房,我社有权调整至同等级酒店 1.所预定酒店没有3人标准间,如不愿与其他客人拼住,自行当地现补单房差,并写证明于导游。 2.西北经济条件有限,比较落后,同档次酒店要比内地酒店低一档次,请勿拿内地酒店来衡量。 注:行程中所列酒店均为可安排参考酒店,排序先后无好坏之分。 |
用餐 | 全程7早餐11正餐;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不用不退;个人原因放弃用餐,费用不退 |
用车 | 行程内用车为2+1保姆车,同团人数在15人及以下安排常规车辆非2+1车型;首尾2天接送机/站用车为专业接送车队安排的常规车辆中转接送;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 |
首道 门票 | 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B票、嘉峪关城楼、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塔尔寺(不含讲解费区间车)、青海湖、茶卡天空一号景点首道门票。 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退费政策,任何增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 |
导服 | 提供地陪导游服务,不足8人(含8人)不提供专职导游服务,司机兼向导,不负责讲解 |
儿童 | 儿童为13周岁以下,仅含旅游目的地旅游车位费和半价餐费,不含门票、早餐、赠送项目及演出,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
安全保障 | 1. 含旅行社责任险! 2. 严格使用正规旅游运营手续齐全车辆! 3. 专属餐厅,用餐设有公筷,更加注重卫生! 4. 专属防寒装备,让此次旅行更温暖! |
1.单房差
2.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他服务)
3.鸣沙山骆驼100元/人(65岁以上人人群不建议骑)、日出骆驼120元/人、茶卡天空一号区间车40元/人、塔尔寺区间车35元/人、讲解费15元/人起
4.行程之外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用及交通费用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6.行程不包含的自费项目
莫高窟说明:
莫高窟全部团期实行B类票,如有需要A类票需要补差价138元,且需要提前一个月报名预定。如莫高窟有特殊接待或无票状态或景区关闭,无法安排游览,当地现退100元/成人门票或安排敦煌莫高窟姊妹窟—西千佛洞,并退门票差价;导游会根据莫高窟实际预约时间,调整前后景点参观顺序,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报名时需签订《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通过详细阅读甲方提供的《补充协议》,并且向组团社工作人员确认核对并完全理解《补充协议》后,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友好的原则,就本次旅游的相关情况达成一致,详细内容如下:
1、 乙方通过阅读《补充协议》,完全同意关于旅游产品的行程景点、保险、车辆的安排,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2、 乙方已经明确知道甲方是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办法采购景区(点),即景区(点)与旅行社有协议价格,故乙方中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拥有特殊证件人员自愿放弃景区(点)的一切优惠和减免。
3、 甲方只为乙方承担行程中所列景区(点)的门票费用,乙方选择《补充协议》中的自理项目是与景区(点)的个人行为,甲方只提供应有的协助,甲方无任何责任;
4、 乙方通过详细阅读《补充协议》,并通过慎重考虑后,要求甲方就《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进行安排,是否需要购买商品由乙方决定,与甲方无关,乙方不会因此投诉和诉讼,乙方始终认为甲方无任何责任。
5、 甲、乙双方共同认定《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另行程购物安排及说明(如因游客购物造成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不计入旅行社的客观安排停留时间):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主营内容说明 | 停留时间 |
1 | 中国藏文化馆 | 藏药、藏饰等 | 120分钟 |
2 | 昆仑玉石展览中心 | 玉石、翡翠等 | 180分钟 |
2、以本协议中安排的购物场所为准,不增加额外的购物场所,所进购物场所绝不强制旅游者购物消费;
3、旅游者在上述购物场所中为自愿购物,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退换货原则以店内规定为准);
4、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以及进入非本协议以外的购物场所消费,产生任何问题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购物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即视为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l 本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l 旅游者(或代表)请抄写如下内容:
l 本人已熟知并认同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此为本人真实意愿表达。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及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预定须知】
阅读下列注意事项:
1、出发前,请您务必带齐各类有效证件。
2、游客因自身原因放弃的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游览、用餐等),费用无法退。
3、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自然灾害等)。
4、此行程暂不接待外籍及港澳台人士。
5、拿房时,请您自己交付房卡押金。进入房间后,请您及时检查房内设施是否完好,物品是否齐备。
6、您的任何需求,请您及时和导游沟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尽一切努力给您一个满意的安排。
7、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该景点。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8、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火车票、机票、门票等的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火车票如无特殊情况按正常铺位出票,不承诺任何铺位的特殊要求,不限定车次。
9、民航、铁路系统实行改名限制,个人信息输入定座系统后无法更改;所以请游客确保提供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如因游客提供的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需由游客自行承担;如客人隐瞒失信人身份,造成无法出行的所有损失由客人承担。
10、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请游客在当地购物时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购物时须开具发票。我社对其商品质量无法担保,请慎重选择。
11、如果您对接待持有异议并有投诉意向,请于第一时间告知我公司人员,争取能及时解决您的问 题;同时,意见反馈表作为我公司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真实体现您的宝意见。回程意见无法作为投诉依据。
12、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任何活动(如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等高危项目),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无法承担任何责任。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无法承担任何责任。
13、游客如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意外及损失,一切责任均须游客自行承担;旅游中途如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旅游项目及其余费用均无法退还,且一切责任均需游客自行承担。
14、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退费政策,任何增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
15、由于旅游行业特殊性,不同时段、地区、人数等因素报名,均可能导致价格差异,属于正常市场行为。为维护我公司与客人的合法权益,我司建议客户在签订合同之前,在市场中多方对比价格,一旦签订合同即代表认可我公司价格。我公司不受理因同团价格不一致产生的投诉。特此申明,敬请理解。
16、行程中所用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22座及以下车辆均不含行李箱,中途退团人员无车费可退。
17、行程中涉及火车的,硬卧按照中铺价格核算,实际结算以中铺价格加手续费结算,上铺或下铺的价格差不补不退;同时不提供指定车次服务,敬请谅解。
18、行程中住宿以参考酒店为主,西北地区资源有限,在旅游旺季,我社可调控安排同级酒店住宿,根据宾馆情况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如无法加床时请补交单房差价 ;青海湖,茶卡等地因自然条件所限,为经济标间,因夏季天气凉爽酒店无空调。
19、西北团餐一般按照八菜一汤和十人一桌的标准安排,人数增加或减少会适当调整菜品;个人原因放弃用餐,不用不退。
20、本行程报价不提供发票,如需发票请支付另行支付7%的发票税。
21、65周岁以上老年人报名参团时,务必提供由其子女签字确认的健康证明和告知书;西北经济欠发达,服务能力有限,所以本线路不接受70周岁以上老人报名,敬请谅解。
【安全须知】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否则,对于旅途中可能出现的因旅游者身体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游客须主动诚信告知自身身体状况,若旅游发现游客存在不宜出行的身体情况的,有权拒绝接待,敬请谅解。
【西北旅游小贴士】
1、西北地区位于我国西北内陆,气候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日照强度与昼夜温差较大,请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带足御寒衣物、水壶、墨镜、太阳帽和特级防晒霜以做外出护肤之用。西宁市高原地区紫外线较强. 因海拔较高,气候干燥,要多喝水,多吃水果;可以适当吃一些红景天胶囊,以缓解进入高原的不适。
2、受旅游地自然条件限制,景点沿途餐厅的条件与内陆旅游发达地区相比较,无论从软硬件设施或饭菜质量都有一定差距,且北方大部分地区口味偏重,喜辛辣;但我们尽最大努力与餐厅协调,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西北地区由于地域广阔,景点之间车程较长,请游客在来西北旅游时注意休息调配好时间,以充足的体力参加旅游活动,早晚温差较大,请带好衣物。
4、西北地区受宗教影响,风俗习惯与我们不同,游览时(如进清真寺),请谨记接待人员所宣布的有关考察项目注意事项。穆斯林民族地区:(包括西北地区回、维吾尔、撒拉、哈萨克等民族)
A、忌食猪、狗、马、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及一切动物的血液,不食自死动物。
B、进入清真寺禁止吸烟、饮酒,礼拜堂内禁止拍照。
5、.住宿:西北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酒店的硬件设施及服务意识相对落后, 各方面条件暂时无法与内陆旅游发达地区相比较,从宾馆设施及饭菜质量都有一定的差距(青海湖/黑马河/茶卡/九寨/甘南沿线等,非城市地区,差距更为显著),同级别住宿酒店要比内地旅游发达地区差一些,酒店规模、大堂面积及装修相比地区差异明显(因常年天气凉爽青海当地酒店无安装空调制冷设施)请宽容多理解。
6、西北地区由于地域辽阔,景点之间车程较长,请游客在来西北旅游时注意休息调配好时间,以充足的体力参加旅游活动。建议携带好移动电源、备点小零食等;同时昼夜温差较大,建议备件厚外套;白天紫外线较强,建议涂抹防晒霜,穿一双合脚、透气性好的鞋,可以为您的旅途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让您的心思能够全部放在景点上,感觉好极了。
7、到达高原后注意的事项:
A、刚到高原,每个人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气短、胸闷、呼吸困难等缺氧症状。但这并不说明你不适应高原,如果能够正确地保护自己,2~4天后,一般都可使上述症状好转或消失。
B、进高原后要多吃碳水化合物、易消化的食品;多喝水,使体内保持充分的水分;晚餐不宜过饱。最好不要饮酒和吸烟。要多食水果、蔬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
C、注意避免过度疲劳,饮食起居有规律。初到高原的前几天,不要频频洗浴,以免受凉引起感冒。感冒常常是急性高原肺水肿的主要诱因(在缺氧状态下不易痊愈)。
D、在高原地区,旅游活动不宜过于频繁,身体负荷不宜过重。初到高原的时候,不可急速行走,更不能跑步,也不能做体力劳动。一周后,才可逐渐增加一定的活动量。
8、刚刚上高原的时候由于气候干燥,可能会造成部分游客易流鼻血和嘴唇干裂,所以最好要带上防晒霜、润肤露和润唇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