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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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海口
交通:飞机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儋州/三亚
交通:汽车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三亚
交通:汽车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兴隆/海口
交通:汽车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湛江
交通:汽车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海陵岛
交通:汽车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海陵岛
交通:无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火车上
交通:火车
用餐:无
住宿:家
交通:无
费用包含 |
1、交 通:广州-郑州为单程空调硬卧火车;郑州-海口为单程飞机经济舱;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用 餐:全程含7早11正餐+1餐广式茶点,正餐餐标25元/人,行程中所有用餐如因自身原因临时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3、门 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所有优惠证件均不再享受门票优惠退费)。
4、导 游:行程中所列参观游览过程中,地方专职中文导游服务及景区讲解员。
5、住 宿:海南入住当地准四标准酒店;阳江入住五星标准公寓酒店。如不能拼房则按照 850 元/人补足单房差(由于此价格为旅行社向酒店采购特惠打包套餐,游客如提前退房,房费不退)
6、保险服务:旅游意外险
7、购 物 店:全程3个购物店。
费用不含 |
1、 行程中客人自由活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车、餐、导游)。
2、 不含因单男单女产生房差。
3、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6、 儿童只含餐费和车费不含门票、住宿和火车票
7、 出发地往返大交通费用;
备注:组团社已付定金2200元,总团款请扣除定金费用。
特别提醒:
1、请提醒全陪或客人认真、如实地填写各地的旅游意见反馈表,我们将以该表作为服务质量标准;若客人对接待服务有意见,请在当时当地提出异议,我社会在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处理。如当时没有提出,返回后再投诉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2、 本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备注:
1、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 赠送项目因客人原因不参加或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台风、暴雪等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行程不能正常游览的,如有其它费用需客人自理。
温馨提示:
1、出团时成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儿童务必携带户口本原件;入住酒店需提供身份证,小孩如无身份证必须携带户口簿方可登记入住。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酒店有权利要求游客去公安局开具证明,方可办理入住。
2、全程酒店及用餐地点变更频繁,请在离店前仔细检查个人物品。
3、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自由活动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4、本产品,如有70岁以上老人参加行程请提前告知。
5、儿童说明:因交通条例规定: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载,不管身高多少都必须占座。旅游车辆按车位核算成本。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坐好,不要随意走动,并系好安全带,靠近大巴前门的副驾驶位,第一排的导游座及大巴较后一排中间的位置一律不予乘坐和放行李。
7、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以较终安排为准;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化和景点减少,我社只负责退还差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景区电瓶车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一下内容对您很重要,请您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购物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店
店名
进店时间
珠宝中心/翡翠(二选一)
约90分钟
乳胶/药店(二选一)
约90分钟
海洋鱼油
约90分钟
二、购物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具体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谢谢配合!
具体酒店以地接实际安排为准,谢谢配合!